五华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
时间:2013-08-02 点击: 次
为加强我院法警队伍建设,提高新形势下法院安保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属临时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10名,其中院机关5名(男性2名,女性3名),人民法庭5名(华城、长布、龙村、安流、河东各1名)。
二、条件资格
(一)条件
1、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拥护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思想政策水平和法律法规知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思想解放,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能够积极勇敢认真地完成本职工作。
3、思想作风端正。能够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乐于奉献。
4、遵纪守法。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
(二)资格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五华县户籍或在五华县居住或工作的人员。
2、年龄和学历: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②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学历可高中以上),复退军人、公安类、法律类相关专业优先。
3、要求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0千克;身体必须匀称;双眼裸视0.8以上。
4、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色盲、色弱;嗅觉正常;双耳无重听,无口吃;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④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⑤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⑥其他不适合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经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发布信息
于2013年8月3日--8月13日在五华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五华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育证明、退役证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型纸,各2份),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4张。
2、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在五华县人民法院二楼信访大厅。联系电话:0753—4181628。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必须写明所报具体职位,机关和法庭不得兼报。
(三)资格审查
由政工科负责对报考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运动服、运动鞋自备)。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男性为1000米跑、纵跳摸高、10×4往返跑;女性为800米跑、纵跳摸高、10×4往返跑),三项成绩都及格者进入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军队退役士兵(士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办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聘用岗位的适应程度、认知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军队退役士兵(士官)有特殊技能的,面试成绩加5分。
4、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权重比例为5:5。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两项综合成绩情况,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由于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政审按照有关规定,由法院组织进行。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没有问题的,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管理
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每二年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续签或解除合同。
五、聘用后的工资待遇
1、工资为每人每月1010元。
2、按规定为聘任人员办理五险。
3、聘任人员必须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
4、聘任人员在机关上班的,自行解决食宿;在法庭上班的,上班期间必须食宿在法庭。
五华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