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4-03-18 点击: 次
2013年,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和“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各项工作取得了进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49件、办结2409件,分别比去年增加385件和378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6%,一审服判息诉率92.7%,上诉案件维持率92%,审判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整体工作综合考核和“当好排头兵”竞赛活动中,均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惩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审判严格执行新《刑法》、《刑事诉讼法》,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了各类刑事犯罪,推动了“平安五华”建设。特别是依法惩处了被告人魏锦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魏洪亮等人强迫交易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推广量刑建议、量刑辩论制度,促进了量刑公正;对轻刑案件尽力做好刑事和解工作,积极消除不稳定因素。全年共受理并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6件442人,结案率100%。其中,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4件,调解结案24件,赔偿给付了被害人经济损失50多万元,使被害人因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及时赔偿;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件24人,判处非监禁刑16人,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率66.7%,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5 件16人,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
调处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民商事审判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理念,发挥能动司法作用,通过调判结合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1462件、审结1423件,同比分别增加110件和104件,增幅分别为8.1%、7.9%;结案率97.3%,调解撤诉率71.7%。其中受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773件, 占54.3%;合同纠纷案件442件,占31%;权属、侵权及其他民事纠纷案件247件,占17.4%。与县农信社开展清收不良贷款专项活动,审结贷款案件62件,追回不良贷款本息220多万元。
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工作坚持依法审查、注重协调的工作方式,妥善解决行政纠纷。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0件,审结9件,结案率90%。通过案件协调与和解工作,5件均由原告主动撤诉结案,既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大力支持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依法审查并裁定准予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案件326件,有力地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执行工作坚持“和解为主,强制为辅”执行理念,慎用、巧用和敢用强制措施,继续推进主动执行、执行联动和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活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划或拍卖等强制措施,对18名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对8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全年共受理并执结执行案件661件,同比增加278件,增幅72.6%,实际执行率90.2%,执结标的金额5006万多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9.44%,有力地维护了法律权威,连续三年被省法院评为执行先进法院。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着力彰显司法为民
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工作。在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和妥善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预防和减少犯罪,营造创建平安五华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管理,实行诉访分离和值班院领导接访工作机制,树立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窗口形象。大力加强释法答疑、判后答疑工作,全年受理并办结群众来信来访51件次(其中来信24件、来访27人次),信访案件同比减少11件,信访投诉率逐年下降。
积极拓展便民利民服务。畅通群众诉讼渠道,实行预约立案、预约接访、诉讼指引等多项便民措施,完成了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置建设任务,为群众咨询或办理法律事务提供方便。对审判法庭进行改造,减少庭审回音,改善庭审环境和庭审质量。在院机关及法庭配置X光机、安检门,安装自动防盗报警设备,更新高清摄像等安保设备,保障了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的安全。为弱势群体开设诉讼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确保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加强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在交警大队、县卫生局设立交通事故、医疗纠纷行业巡回法庭,免费办理涉及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和财产纠纷等司法确认案件41件。
积极建言推进社会管理。注重发挥司法建议的特有作用,就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单位提出建议。一年来,先后向26个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被建议的单位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学习和对照检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引导相关部门和单位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办事。
三、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实现阳光司法
加强汇报联络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以能动司法服务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工作事项,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方位、全覆盖、制度化、经常化”的联络工作机制。一年来,开展了“八个百”等系列活动,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评查、庭审观摩等活动8场次。
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司法六公开”,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重大活动和审判执行信息,实行裁判文书上网,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等,提升司法公信力。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工作,一审案件陪审率达100%,有力地推动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同时,新闻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进一步得到重视和加强,分别居全市法院第一、二、三名。
加强文书改革工作。制订和实施《关于规范民事裁判文书管理规定》,对涉及山林土地承包、相邻关系等与地理位置、空间方位相关的纠纷案件,实行“四步流程”的操作规范,将方位图或测绘图附在裁判文书上;对买卖合同、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工伤等人身损害、合同之债等类型案件则附上表格,使群众对判决一目了然,便于执行。《法制日报》对我院首创民事判决书附图表的做法进行了报道。
加强流程管理工作。改进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出台《法院内部审判(执行)期限管理规定》,实行审限警示、催办、督办和通报制度,确保每件案件均能在内部期限内结案。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推动全院整体工作科学发展。
四、注重抓好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司法水平
增强司法业务素质。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活动,选派干警参加岗位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开展庭审观摩、评查活动,组织各种学术论文比赛,增强了办案法官把握法律精神、法律原则和社情民意的能力。
增强廉洁司法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廉政纪律,坚决反对“四风”,深入开展“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建立廉政档案,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作风巡查和审务督查,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努力实现公正、廉洁司法。
增强法院文化活力。加强法院文化设施“四室一窗口”(院史室、荣誉室、图书室、文娱室、服务窗口)建设,以法院文化为引领,通过强化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司法行为、争当先进、开展文体活动等形式,营造了“厚德、尊法、公正、实干”的文化氛围,我院法院文化建设项目经省法院验收达标。
过去的一年,我院整体工作虽然有了较为明显的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才流失缺编严重,干警工作压力较大;二是少数干警司法能力不强,不注重钻研法律业务;三是少数干警的司法作风有待加强,仍存在一些庸懒散的不良现象;四是法院信息化建设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司法需求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在服务科学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维护公平正义上有新作为,为把五华打造成为“工业新城、长乐之乡”作出积极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大力加强能动司法,积极服务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为五华加快振兴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加强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工作。加大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力度,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落实好人民陪审员的“倍增计划”,增强法院司法公信力。三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教育、培训、监督、问责等多种手段增强司法能力,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公正、高效地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司法问题。四是加强司法廉洁和司法作风建设工作。继续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和从严查处,通过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与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五华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五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数据完成情况:
分类 |
名 称 |
bet365中国官网 完成数据 |
全市法院 任务指标 |
完成 情况 |
核 心 指 标 |
立案变更率 |
0‰ |
1.0‰↓ |
√ |
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 |
1.42% |
2.5%↓ |
√ |
|
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 |
0‰ |
0.5‰↓ |
√ |
|
司法赔偿率 |
0‰ |
0‰↓ |
√ |
|
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 |
99.96% |
99%↑ |
√ |
|
结收案比 |
99.71% |
95%↑ |
√ |
|
结案均衡度 |
78.04 |
85↑ |
|
|
季度末存案工作量 |
0.2 |
1.0↓ |
√ |
|
一审服判息诉率 |
92.73% |
88%↑ |
√ |
|
调解撤诉率 |
71.59% |
60%↑ |
√ |
|
再审申请率 |
0 % |
0.5%↓ |
√ |
|
信访投诉率 |
1% |
0.5%↓ |
|
|
实际执行率 |
90.17% |
75%↑ |
√ |
|
执行标的到位率 |
89.44% |
60%↑ |
√ |
|
指 导 指 标 |
一审案件陪审率 |
100% |
70%↑ |
√ |
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 |
83.58% |
70%↑ |
√ |
|
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 |
0% |
4%↓ |
√ |
|
再审审查询问(听证)率 |
100% |
50%↑ |
√ |
|
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率 |
66.67% |
50%↑ |
√ |
备注:据市中院的情况通报,对基层法院考核指标共19项,其中核心指标14项、指导指标5项,全市没有基层法院全部达标。我院除结案均衡度、信访投诉率外,其余指标均达标;达标项目数17项,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
2.人民法庭统一标识:2012年3月,最高法院下发《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置规范》的通知,统一和规范全国人民法庭标识。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包括人民法庭门楣标识、人民法庭名称标牌和路口指示牌,注重体现“亲民、便民”主题,做到名称规范,标识明显,以达到“见标识即知人民法庭”的效果。人民法庭的标识用色选择赭红色,标识字体统一使用老宋体(简体)。
3.司法六公开:2009年12月,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部署在全国法院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八个百”活动:指全省法院开展具有广东特色的“八个百”系列联络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百场观摩庭审”、“百场见证执行”、“百场走访下基层”、“百案参与调解”、“百案释法答疑”、“百场征求意见”、“法院工作百场评查”、“改革创新百场座谈”活动。
5. 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指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深圳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现场会,就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进行了部署,并发布建设三大平台的相关规定与司法解释。其中,裁判文书公开是指除法律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情形的裁判文书之外,应当依法将生效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布。
6. 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3年8月,省法院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基层法院要确立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审判任务重、地域面积广、辖区人口多的地区,可根据条件按照当地法官人数2倍的比例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