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29 点击: 次
五华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宋富强、宋家庆、宋胜香、宋思贤、宋少良犯贪污罪一案于2015年6月2日上午9时在五华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主审法官刘东,合议庭成员钟伟萍、刘美玲,书记员唐清香,电话4181617。
五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