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29 点击: 次
五华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叶连娣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于2015年6月1日上午9时在五华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主审法官钟伟萍,书记员唐清香,电话4181617。
五华县人民法院